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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教育積分辦法

牙醫師繼續教育課程申請作業流程

  • 1帳號申請
    • 1.請至衛生福利部「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」之網頁申請,網址: https://cec.mohw.gov.tw/
    • 2.選擇「申請帳號」,依序完成各項資料欄位。
  • 2開課申請
    • 1.【積分管理系統使用手冊】 請至衛生福利部「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」首頁下載,網址: https://cec.mohw.gov.tw/
    • 2.申辦繼續教育課程之主辦單位,應於開課日前一個月向「中華牙醫學會」或 「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」提出申請。
    • 3.首次申請單位請於系統中申請完備後,Email提供【立案證書】,俾利本會存查。
    • 4.每次申請之行政費用為$1,000 元。
      郵政劃撥帳號:5014-5188
     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
    • 5.劃撥收據請於申請課程案件後立即提供,並於劃撥單【通訊欄位】上註明開課單位、活動代碼及開課日期,以利會計核對帳務。
    • 審查單位受理對象
      中華牙醫學會:專科以上學校、醫學會、學會、公會、協會、醫事人員職業工會、醫療相關產業工會、教學醫院企業工會、財團法人、教學醫院、主管機關或政府機關主辦之繼續教育課程認證申請及個人積分申請。
      牙醫師公會:受理「公會」及「校友會」為單位之課程認證申請。

    • 網路類課程應保留核發、驗證紙本上課證明文件機制
    • 1.因網路類課程性質特殊,各網路課程開課單位,應保留核發紙本上課證明(證明文件應包含:學員姓名、學員身分證字號、課程名稱、課程及活動代碼、完成課程年月日、開課單位關防章)之機制,供有需要之學員索取,作為爾後至衛生局辦理執業登記時,相關紙本驗證佐證文件。
    • 2.申請網路類課程之開課單位,所有網路類課程,應保有上課學員身份辨識機制、課後評鑑測驗,及其他詳見衛署醫字第1000261697號函之要求
    • 3.開課單位不得拒絕學員索取紙本證明之要求,若該開課單位確有正當理由難提供紙本證明,則應就學員換照需求,協助上傳登錄學員名單,俾利學員取得換照所需之上課記錄。
  • 3課程審查
    約七個工作日
  • 4登錄上課學員名單
    • 1.活動結束一個月內,系統會自動關閉。
    • 2.如有名單異動,請至衛服部系統中【學員名單登錄】-【異動與查詢】中,提出申請說明。
  • 5簽到機制
    請上傳學員名單至積分系統網站中(excel檔,CSV格式)。
    主辦單位請將紙本簽名冊自行歸檔並保存6年。
  • 6積分查詢
    個資法關係,請自行至積分系統中查詢。
    衛福部系統與Apple系統裝置不相容,查詢僅限使用一般電腦IE或Chrome瀏覽器。
  • 7積分疑慮
    • 上課學員向原開課單位申請開課單位至系統中更正(如登錄到期,請於系統中提出補登,請見步驟4第2點)回覆學員。
    • 備註:活動結束一個月後,尚有未登錄之學員名單,得於系統中提出申請,並於期限內完成(限次2次),逾者將取消登錄權利。
  • 其他說明
    • 系統操作問題,請先參閱【附件下載】之【衛福部-積分管理系統使用手冊】
    • 開課單位及審查單位帳號登入問題,請洽(02) 8952-1508
    • 若醫事人員以個人身分登入有問題者,請洽(02) 8952-1508
    • 醫事系統客服專線,請洽(02)7737-2941
  • 附件下載